更新时间:2018-11-17 16:20作者:王华老师
记者从市就业局获悉,我市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目前进入办理高峰期,预计今年全市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达6000多万元。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将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调整为:城镇户籍人员、符合居住和参保年限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女40周岁,男50周岁)、残疾、低收入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意见》要求,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据介绍,从9月开始,我市各县(市、区)就业部门已经开始受理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工作,申领工作截止至今年12月31日。
昨(16)日,记者在营山县朗池镇北坝社区就业服务窗口看到,前来申领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市民络绎不绝,相关业务人员热情地接待前来办理社保补贴的群众,对群众不了解或担心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正在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北坝社区居民王建国对记者说:“政府给我们这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给予社保补贴,让我们减轻了经济压力,而且能就近办理社保补贴申领手续,程序简单又不麻烦,真是太好了!”
《意见》要求适当提高补贴标准。“4050”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为1800元,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00元提高为900元。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据悉,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4050”以下人员养老保险每人每年按720元、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按180元定额补贴;“4050”以上人员(含申请当年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人员),养老保险每人每年按1440元,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按360元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