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00:48作者:才子老师
4月1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本级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23.6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再次上调基本养老金。此次养老金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4月增加的养老金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本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增发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增发:(1)定额增发: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资60元。(2)与缴费年限挂钩:按退休(职)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每满1年每月增发3元,此项月增资不足45元的补足45元。(3)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退休(职)人员此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水平的3.5%增资,增资额见分进角。
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及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资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资30元、50元、70元。上述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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