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8:01作者:李一老师
新标准农村低保惠及4181人
本周五前,花溪区将按新标准将农村低保金发放到户,惠及全区(花溪区、经开区)2225户、4181名农村低保户。
记者从花溪区民政局获悉,花溪区将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2700元;今年7月1日起,花溪农村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到每人每年2820元。此次新标准低保金,将在本月10日前全部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次提标是按照《贵州省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方案》和《贵阳市城乡低保提标方案》要求,结合花溪区实际提出的具体方案。从2016年至2019年,花溪区执行省、市划分确定的农村低保标准第二档。到2020年,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达到6200元/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47元/月。
据了解,花溪区农村低保审核工作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在低保审核过程中,坚决杜绝“保人不保户”、“轮流低保”“人情保”“关系保”“骗保”等现象发生,对在核查中弄虚作假或干扰核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