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13:34作者:王新老师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对重庆市2016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城镇职工缴费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社平工资300%,最低为社平工资60%,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
根据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
2016年度重庆市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全国进行了统一。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相比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40%的,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0%核定;超过上年度社平工资600%的,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0%核定,此次调整后,月缴费基数上限大大下降。
如果按照2013年重庆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而同样基数的今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508元、下限为1701元。
个人身份参保基数下限2552元
此次对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有调整。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因为2016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未公布,现在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015元(4252元/月)执行,待明年公布后再进行调整。”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按此计算,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4252元、下限为2552元。
此次重庆市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如果市民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市人力社保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