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8:00作者:李天扬老师
孙博:社保缴费基数何以逆势而涨?
2015元旦刚过,新闻报道多地上调社保缴费基数,其实社保缴费基数每年都在调整,但是今年何以吸引媒体高度关注?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如下:根据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不得超过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人大管理学博士孙博指出,“年年调基数,今年被吐槽”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近两年宏观经济一路走低,特别是2016年经济增长未达预期,企业盈利困难,职工实际工资增长和统计口径背离,在此背景下上调缴费基数将增加企业和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二是日前马凯副总理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质询时刚刚表态“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余音尚在绕梁,地方却开始上调缴费基数,自然引起极大关注。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重的原因何在?一是承担社会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二是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缺乏积累期,三是社会保险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政府必须敢于担当。承担了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的转轨成本是企业缴费负担高企的重要原因,但这本是政府责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向职工承诺社会保险福利,以此换取职工对低工资的认可,并将原本应该为社会保险储备的资金用于经济建设。可以说国有资产一部分应归于计划经济时期职工劳动付出。
因此,在消化社会保险体制转轨成本上,政府必须有所担当,敢于担当。与此相反,如果政府不予以真金白银的投入,仍然寄希望于企业和个人缴费来化解转轨成本,则危害极大:一是增加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竞争力;二是不利于扭转当前企业经营困难,经济下行的态势,影响社会经济平稳运行;三是不利于收入调节,也不利于增强国民消费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因此,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化解转轨成本的根本出路在于政府是否有决断和魄力填补历史欠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