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30作者:李一老师
杭州新出台三项社保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杭州市主城区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具体涉及三项社保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小微企业等都可提出申请。(详情可拨打12333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也可以登录市人社网www.hzsrsj.gov.cn查询相关文件)
三类对象可申领补贴
◎自主创业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主城区(萧山、余杭除外)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2年以内的主城区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16年1月1日以后,在主城区从事个体经营或电子商务(网店)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营业证照或《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有效期限内,以个体劳动者形式或由其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或网店为其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以按一次性1000元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
要提醒的是,社会保险按险种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哪怕参保1个险种的人员,也可以享受这项补贴。
◎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主城区300人以下的企业,2016年1月1日以后,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主城区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按小微企业为该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享受1年的社保补贴。
◎招用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注册地在主城区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2016年1月1日以后,招用毕业2年内的杭州市主城区生源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以按一次性1000元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
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一样,这项补贴也不能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合伙企业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等)。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同时符合这两项补贴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享受。
申请时间
上述三项补贴的申请时效一般为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