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18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4月1日起,平阳县调整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2226元每月,最高为11130元。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了,但部分市民仍不知调整后会带来哪些变化,社保到底该怎么算。近日,县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此次调整政策,用具体例子进行计算,市民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号入座。
例1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化:调整前,企业职工最低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005元,缴费比例为22%,其中单位14%,个人8%。计算可得,最低月缴费额为441.1元,其中单位负担280.7元,个人160.4元。调整后,企业职工最低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226元,缴费比例不变,计算可得,最低月缴费额为489.72元,其中单位负担311.64元,个人178.08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变化:调整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005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月缴费额为120.3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缴费基数为2005元,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计算可得,企业职工月缴费额为80.2元,其中单位负担60.15元,个人20.05元。调整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22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月缴费额为133.56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缴费基数为2226元,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不变。计算可得,企业职工月缴费额为89.04元,其中单位负担66.78元,个人22.26元。
生育保险缴费变化:调整前,企业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为3341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5%,月缴费额为16.71元。调整后,企业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22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月缴费额为17.81元。
工伤保险缴费变化:调整前,企业职工最低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005元,一、二、三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5%、1%、2%,最低月缴费额分别为10.03元、20.05元、40.1元。调整后,企业职工最低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226元,一、二、三类行业基准费率不变,最低月缴费额分别为11.13元、22.26元、44.52元。
失业保险缴费变化:调整前,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005元,缴费比例为3%,其中单位2%,个人1%,月缴费额为60.15元,其中单位负担40.1元,个人20.05元。调整后,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226元,缴费比例不变,月缴费额为66.78元,其中单位负担44.52元,个人22.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