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01作者:才子老师
我在社保局上班,能帮你办理社保。达州一女子张某,多次谎称可以帮人办理社保,在2年时间里,骗取金额高达19万余元。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二审判处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据了解,张某系达州市通川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职工。2016年9月,张某谎称可以给杜某帮忙办理社保,并向其许诺从2016年11月份就可以领取社保退休工资。张某为了取得杜某信任,当着杜某的面,假借给社保局领导打电话,并谎称自己与社保局领导关系好。可以办理社保,领取退休工资,真是好事。骗取了杜某的信任后,张某让其支付数千元。
接着,张某继续作案,以同样方式骗了数人。被骗钱后,一受害者迅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2016年9月,张某被民警抓获。经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197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张某退还了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