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00作者:王华老师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必须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领域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应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刻转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由政府和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由职工保障向城乡全体居民保障的重大变革。
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四大,作为经济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对计划经济时期劳动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探索时期。这一时期,为配合国营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和实行劳动合同制,落实企业在劳动、人事、分配方面的自主权,社会保障改革试点主要是立足于通过退休、待业等费用的社会统筹来解决企业负担畸轻畸重问题。1984年开始在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部分积累,并明确规定先由市、县级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首次在我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为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搞活用工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六大,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总体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各项制度全面改革和创新时期。党的十四大开启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征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把社会保障制度列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五大支柱之一,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一个重大转折时期。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模式,要求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政事分开、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经过改革试点,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