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0:13作者:王华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高校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学生报名以中学推荐(含中学校长直荐)和考生自荐相结合,条件如下: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往年各中学考生报考情况,向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外语方面具有特殊才华和培养潜能的优秀学生;由部分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校长向我校直接推荐具有外语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B.学生自荐:高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作文或外语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者。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16年1月10日前): A.中学推荐考生:考生凭我校发放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B.本人自荐考生:考生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注册报名号和密码,登录后按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上外自主选拔录取测试报名考试费75元/人。 A.中学推荐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缴付。 B.本人自荐考生: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缴付。 3.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中学推荐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按提示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A4纸1页),系统将同时自动打印中学推荐表(A4纸1页)。由中学负责在推荐表上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4.撰写自主选拔录取个人申请报告:报名考生需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5.材料寄送: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并按报名表、中学推荐表、个人申请报告及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盖章核实)顺序装订成册,于2016年1月1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