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09:06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录取时间安排一览表录取
春季招生录取的投档方式采用“一档两投”方式。对自主测试资格线上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充分使用自主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作为多元录取的依据,真正体现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各校须根据事先公布并经市教委予以备案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017年3月9日至15日,招生院校须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100%)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院校网站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确认录取时间。
2017年3月16日上午,已被招生院校公示的预录取考生,须凭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到高校确认录取。高校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若同时被两所高校预录取,可选择其中一所高校确认录取。已被招生院校公示的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携带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到高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该校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情况而定)。
2017年3月16日下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预录取已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
2017年3月17日上午,被预录取的候补资格考生凭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到高校进行录取确认。高校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7年4月下旬,参加高中学业考合格考成绩合格的预录取考生,根据高校的通知携带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到高校确认录取。
根据市教委规定,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确认录取,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的秋季高考。
新生录取确认后,各招生院校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新生名单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盖章。
考生录取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和统一印制的“考生纸质档案转递通知单”,于8月下旬到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纸质档案转递手续。
被录取的考生,如已缴纳2017年6月统一高考考试费用的,在报到注册后,由录取高校负责退费。考生于当年年底到录取高校领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