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0:14作者:李一老师
华东政法大学:1.符合条件的新生人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转入本校开设的已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其他本科专业(方向),转专业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5%。2.允许转专业(方向)的基本条件:1.申请人为本校各专业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国防生、国际合作班学生不在转专业(方向)之范围);2.在第一学年学习期间无违纪记录;3.未缴清学费者,不得转专业(方向)。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0个博士点、21个硕士点、22个本科专业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律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均为优秀。法律史学、经济法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侦查学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建设项目;刑法学、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市级教学团队,国际经济法学等16门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知识产权为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国际金融、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创新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