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23:12作者:李一老师
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一种投档方式。在本市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普通批次A、B、C……10个志愿,高职(专科)A、B、C……8个志愿是平行关系。
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分数优先是指高分考生比低分考生排序在前,优先检索;遵循志愿是指排序后,依照考生的A、B、C……的顺序依次检索,只要按序检索到考生所填报的某院校应投档额未满,该生档案即能被投入该校;一旦被投档,就不再检索排序在后面的志愿。
本科普通批和高职(专科)普通批(包括两个批次的征求志愿)以及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提前批、艺体批等实行顺序志愿的投档方式。
本科普通批:可填报10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普通批:可填报8个院校志愿;
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可填报10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普通批征求志愿:可填报的院校志愿数量不限;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
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除清华、北大外)。
不是。高校根据本校公布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在100%-105%之间自主确定投档比例。
本科普通批、高职(专科)普通批平行志愿(包括每个批次的征求志愿阶段)分别只实行一轮投档。每批次(阶段)平行志愿录取过程如下:
(1)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投档录取过程为:排序→检索(分档)→投档→录取→确认
第一步排序: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分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
第二步检索(分档):将考生档案分到高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高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高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投档数时,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否则就对考生下一志愿高校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投档数未满的高校而被分档后,则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同分考生比较”详见第41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