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20:22作者:李一老师
1、在校学习满一个学期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思想品德良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2、已修学分数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分,课程考试全部及格,无补考重修等情况;且满足下列申报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a、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在原专业的学习成绩记录中,全部必修课程成绩按绩点排序进入年级前10%的学生(今后根据学校条件将逐步放宽此项规定)。
b、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并提供有效的专长证书或证明,同时经本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推荐,校教学管理委员会认可,允许破格申请。
1、各院(系)根据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本院(系)对一年级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和考核方案细则,并成立相应各院(系)转专业委员会。
2、各院(系)相关专业每学年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相应年级原有学生总数的5%,具体数量视各院(系)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而定,为配合学分制全面实施,确保全校学生转专业的有效性,各院(系)所有专业原则上都必须按规定计划接收转专业人数。对确有特殊的实际原因而难以接收规定计划人数的专业,相关院(系)应书面说明减少或不接收转专业名额的理由。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上海电力学院一年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或《上海电力学院一年级有专长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连同本人成绩单及相关材料交到学生所在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