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09:09作者:三水老师
高一的同学看过来~~~市教委今天发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相关问答”,其中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主要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军训、农村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社会文化活动等;学校依托《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和"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全面记录学生社会实践情况;相关问答详见下文。
1、《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社会实践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军训、农村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社会文化活动、社会考察(调查)等。
2、高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时安排是多少?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德〔2010〕2号)》以及《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规定:高中阶段社会实践不少于90天,其中志愿者服务不少于60学时。各高中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课程计划要求,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之中,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本次高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本次高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市教委、市校外联各相关单位的全力支持下,与以往相比呈现出以下新举措、新特点:
一是在组织形式上,更加强化学校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主体和共青团的组织作用。学校在原有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以评价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对本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课程设计。建立学校与社会实践基地的双向签约制度,有序组织学生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开展集体性的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并加强与实践基地的沟通和协调。
二是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上,更加凸显协同育人,学生的素质教育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为了保障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教委、市校外联会同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市委、科委、文广影视局、体育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做好高中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组织记录的操作办法(试行)”》;市、区校外联各成员单位根据学生社会实践场所遴选办法,积极挖掘资源,提供志愿者岗位、活动项目和实践课程,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教育大课堂育人效能,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