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1:45作者:李一老师
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多样化选拔各类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招生规定,经学校研究后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连续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包括: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以上条件如与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不符,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英语、德语、日语。
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及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及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报名。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保送生申请表、个人自荐陈述。
书面材料包括:打印的保送生申请表、个人自荐陈述,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大表复印件(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中学出具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经所在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
凡报考我校外语类保送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文化测试和专家面试。文化测试科目为英语,专家面试主要进行学科能力考核。
四、录取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