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1:38作者:李天扬老师
我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法规,现根据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把有关规定要求通告如下:
一、征集标准
1、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6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可以批准入伍。学校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总部颁发的《应征公民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另继续进行艾滋病、吸毒抗体、心理检测项目。
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照片在我校保卫处户籍室报名。条件合格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军令由
二、征集时间
报名政审: 4月21日—
西安文理学院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