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30 05:36作者:才子老师
一、主要证件及要求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准考证,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必须在9月6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电话:029-84257775、029-84250446),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逾期或未请假超过三天不来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助学贷款申请
请新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附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开学后由各学院通知统一上交。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当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户口迁转及党团关系转入
户口关系的迁转要求:西安市城九区生源地新生一律不迁户口,其他生源地新生采取自愿原则(迁入者毕业后迁出学校),若自愿要迁移户口,请注意:(1)户口迁移证的每栏不能有空缺。(2)“迁往地址”必须填:陕西省西安航空学院。(3)报到时须带身份证、血型化验单(知道血型者可不带)、一寸照片一张。(4)户口迁移证中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
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关系转入需持转出组织介绍信,团组织关系转入需填写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党、团员档案于开学两周内送交各学院党、团总支。
四、学籍档案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自己的纸介质档案,报到时由各学院统一收集交学校档案室。注:部分省份由省招办统一邮寄纸介质档案。
五、住宿管理
按照陕质监联【2015】7号文件精神,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后勤保障处为新生代办公寓物品,自愿购买,费用指导价570元/套,毕业后全部归学生所有。
六、奖助学金和新生入学奖励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有健全的以“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及“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奖励学生5000余名,发放金额接近1500万元,奖学金覆盖率超过40%)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3000元/年,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5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台达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成都飞机制造集团公司NCMC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2015年起对优秀本专科考生予以奖励:本科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于一本相应科类省控线考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专科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于二本相应科类省控线考生,奖励人民币3000元整。
七、新生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