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30 05:32作者:三水老师
一、新生报到时间
2016年新生报到时间:9月6-7日。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按时来学校报到,请不要提前报到。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时请随身携带近期彩色一寸、二寸照片(证件照)各10张,以便办理各种证件。“准考证”丢失者,请到原报名单位开具带本人照片的证明。
二、新生纸质档案提取办法
考生来我院报到之前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 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招生办(或毕业中学)公章的本人纸质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报到时交到学校各专业新生接待处,不交档案又无正当理由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部分考生档案由各地招办统一邮递除外)。
三、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进行军训
五、党、团关系
陕西省党员新生须将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组织材料转至西安财经学院党委组织部;外省党员新生须将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关系转至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
团员关系转至西安财经学院团委。
六、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咨询电话:81556215)
1.新生迁户根据国家政策采取自愿迁入,转入学校的学生户口中途不能再迁回原籍,如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迁出必须出示校方开除学籍或者退学的红头文件及本人申请书。入校时迁入户口的学生在毕业时按照分配方案给出的地址予以迁出。
2.户口迁移证盖章齐全: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户口迁移证右下方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印记清晰。户口迁移证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能随便涂改。迁移证上重要信息(姓名曾用名 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血型 身高)若不清楚要在开出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后带到学校,报到时带两张一寸相片,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写清本人专业、班级、电话号码)
3.新生身份证办理是指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必须办理新的身份证。未迁入户口的学生身份证没有到期可不办理。身份证丢失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挂失及补办身份证。
4.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小寨东路4号西安财经学院”。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一致。更改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注:迁移地址归西安市西影路派出所管辖)
5.西安市市区生源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户口的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入。(含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
6.户县、周至、蓝田、高陵四县,新生迁户,本人要持户口本原件,以及户口本上学生本人姓名的一页上须加盖户口迁出或者注销专用章,方可到校办理入校落户手续。属农业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持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或者申请就地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如果放弃本次迁转,过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7.办理户口截止日期9月25日。
七、收费标准(咨询电话:029-81556155)
西安财经学院2016年本科各专业入学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