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05:28作者:李一老师
衷心祝贺你成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的新同学,全院师生员工欢迎你的到来。为方便你顺利报到,请了解以下事项,并做好入学准备。
一、新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6年8月15日—16日(8:30—16:30),陕西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四地区考生请于8月16日报到,其他考生8月15日报到。
2.资格审核:新生本人须持有效证件在学院招办设立的新生资格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不接受代办。考生报到时须持三种有效证件: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准考证丢失,须由当地招办出具附有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数码照片且加盖公章的证明)、正式第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须由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附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机打户籍证明和临时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手写证明无效)。山东书法学、中国画,江苏书法学专业考生除以上三种证件外还须持校考合格证。所有证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3.新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招办出具“新生报到信息流程表”,新生持此表办理后续报到注册住宿手续,待所有手续办理完结后,需将此表交于所在班级的辅导员,以备后期的核查和归档。
4.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民族应与高考信息一致,在校期间不予变更。
5.报到时请新生整理好仪表仪容,学校将统一为新生采集个人数码图像信息(照相),同时需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用于办理体检、户口迁移、公寓住宿、注册登记等。
6.凡当地要求自行提取档案的考生,在接到通知书后,持本人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当地市区县招办或档案管理部门(原所在中学)提取纸介质档案,报到时交“各系新生注册的辅导员处”,自带档案的考生勿将档案邮寄给学校。报到时未领取档案的考生,可报到后向辅导员借出录取通知书,回生源地领取考生档案。
7.新生来校,报到日(8:00-17:00)学校在西安火车站有校车接站。自行来校者详见入学须知后附的学院地理位置示意图后的路线说明。
8.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须向学院招办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手续须注明新生姓名、十四位考生号、高考成绩、录取专业,请假原因,请假时间、期限,家长和考生本人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超过请假期限按自行放弃入学处理。(接受传真不接受电话请假)
学院招办电话:029-86654990、86652008,86652009
传真:029-86652007(报到前三天开通)
未请假超过报到时间一周(五个工作日),视为自行放弃,由学院注销其入学资格,并将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生源地省招办(考试院)。
9.新生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物品,所有手续切勿接受陌生人代办,谨防上当受骗。
因开学期间学院工作较忙,无法接待提前来校学生,望见谅。
二、缴费
学院财务部集中、统一收取的费用项目仅限于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体检费、教材费等由相关部门以现金方式另行收取,所有的收费项目均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1.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2015级新生学费、住宿费标准为:
(1)学费:(见下表)
(2)住宿费:1200元/学年(六人间)
(3)代办费:668元,由学院代为收取。其中:
①保险费:380元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新生必须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学年450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400元、个人负担50元。入学时一次缴清在校四年期间的保险费共计200元(如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交保险费开学后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另外,鉴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有限,无法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医疗费支出需求,且独立学院无公费医疗,特为新生择优、低费率代办人身保险(含平安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学生按自愿原则购买,人身保险每学年40元,财产保险每学年5元,合计45元。入学时一次缴清在校四年期间的保险费共计180元(如不愿参加保险,所交保险费开学后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②“一卡通”校园卡预存款:200元
“一卡通”校园卡为学院统一制作、发放的校内管理卡,主要用于校内门禁管理(身份识别)、图书借阅及食堂、超市等处个人消费。
新生报到时,在学院指定的校园卡办理处领取临时校园卡。临时校园卡为不记名卡,卡内已提前预存200元预存款,预存款可用于食堂、超市等处的消费。
③军训服装费:88元
2.缴费金额: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新生收费标准及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