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4:45作者:王新老师
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2015年被录取但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就读,又参加2016年高考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省招办予以同意。对2015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专业志愿录取、但主动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公布本年度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填报方式: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
志愿批次设置: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为面向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连读、免费师范生(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其中本科志愿设置分A、B、C3段,投档录取按3段顺序依次进行。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专科院校和专业不分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