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9:54作者:王华老师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征兵办公室(鲁【2015】6号《 关于认真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 通知》精神,现对2015届毕业生参军意向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愿意参军的人数、专业和分布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收对象、范围和条件
士官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年龄不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按照征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和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二、招收政策、程序
招收士官的政策、程序和办法,继续按照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2008】47号)、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这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国征【2008】2号)和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司动【2008】16号)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收工作安排
3月底前,明确招收任务,稿好宣传发动,完成报名和确定上站对象工作;6月底前,主要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与预招对象签订协议书工作;7月底前,组织办理入伍手续,完善档案资料,进行役前教育训练。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8月2日至10日组织交接运输。
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本着有利于调动毕业生入伍积极性,有利于招收士官工作长期健康发展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做好应届毕业生思想工作,引导鼓励他们积极报名。按照指定专业,统计本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有入伍意愿的人数。对符合专业、有入伍意愿的入征青年花名册(格式见附件)和应届毕业生直招士官情况调查表,于3月24日前报团委学工部(ytxqxgb@163.com)。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6923106。
附件:附件18Book1.xls
团委学工部
201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