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4:26作者:王华老师
为了让每一位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失学,8月1日起开始,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全面启动。
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自8月1日起,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全面启动,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的山东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网址:http://www.xszz.gov.cn)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二)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已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公布)。
助学贷款常见问题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如何进行提前还款?
答: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您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