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01:35作者:才子老师
一、新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艺体专业新生须带《专业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于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七天;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或请假时间期满后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为方便新生报到,学校于报到日前一天开始迎接新生报到,请新生合理安排自己行程,尽可能在学校规定的迎新报到时间内到校。无特殊情况,新生不要提前过早到校,以免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确需提前到校的新生请提前与相关学院联系,以便及时接待。
二、入学报到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在区(市、县)招生办提取考生档案,经招生办密封后携带档案到校报到。
三、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规定,新生户口属山东省内的,不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在山东省外的,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姓名和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完全一致,身份证号一栏必须有身份证编号,户口迁入单位写全称“枣庄学院”,并在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新生所在学院。
四、新生系中共党员须带县(市)以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共青团员须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
五、根据上级要求,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为其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需缴纳140元。请枣庄藉新生入学前到本人高中所在区(市)医疗保险处注销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以免影响入校后正常投保。
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家庭所在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凭贷款受理证明来学校报到。我校助学贷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营业部,账号:37001641108050001621-0004,户名:枣庄学院。
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查。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学校还进行统一命题复查考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冒名顶替或体检作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并将复查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将给予休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