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2:04作者:王华老师
一、新生持山东艺术学院录取通知书、文化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档案于9月11日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一周),未经学院同意一周之内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档案勿邮寄,以免丢失;提前来校者,学院不负责安排食宿。新生报到后,学院将从入学资格、文化、专业、体检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核,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它舞弊等不合格者,将予以清退。
二、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须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出具。团员自带团员证,没有团员证的需带团员关系介绍信。
三、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本省生源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时需上交录取通知书(副联)、通知书(副联)交各二级学院分管此项工作的老师。外省考生可按照自愿原则将户口迁移至我校,另上交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大学路派出所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文化东路派出所四、报到时,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五张。新生所持文化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身份证和本人照片材料必须相一致,否则,将不予注册。
五、根据山东省鲁价费发[2005]8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教材讲义费,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参照附件一。我校为新生代办的建行借记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此卡是在校期间每年银行代扣学费、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唯一指定银行卡,请务必妥善保管,正常使用。如遇丢失等情况,请在补卡后立即到校财务处变更卡号(附另页银行卡使用说明,务请详细阅读附件二)。请新生于8月20日之前,务必将应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讲义费存入学校所发建行银行卡账户中,学校委托建设银行集中扣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将贷款额度以外的剩余费用存入建行借记卡中。报到时,学生持助学贷款回执,刷建行卡缴清剩余费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给贷款经办银行资料如下:户名:山东艺术学院;账号:90104045020100037918;开户行: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佛山支行;请提示经办银行注明贷款学生姓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