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1:52作者:王新老师
一、新生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于9月10日到鲁东大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同学,应及时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所持各种证件的姓名和年龄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所用姓名和年龄相符,不得出现任何涂改,否则退回重办。报到时所有证件要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坚决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档案转移
为规范高考考生个人档案的管理工作,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对学生档案的移交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请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中学档案转移手续,并自带密封档案来校报到。
五、户口迁移
山东省内学生不迁移户口,其他省份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办理。户籍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相同,并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入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咨询电话:0535-6672752。
六、党员、团员关系转入
山东省外的党员关系转入山东省烟台市委组织部,山东省内的党员关系转入鲁东大学组织部;团员要带团员证。
七、医疗
1.根据烟台市防疫站要求,未接种甲肝、乙肝、风疹、麻疹疫苗的同学,入学后由校医院统一补种。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办发[2008]119号、鲁政办发[2008]72号、鲁价费[2011]47号、烟政办发[2009]40号、烟价[2010]5号及[2009]7号、烟政办发[2009]40号、财政局烟劳社[2009]41号、鲁大校发[2010]24号等文件精神,新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入学查体费,入学报到后由校财经处一次扣除。(医保费,本科:40×4年=160元,专科;40×3年=120元;查体费50元)。参保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待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住院,报销70%;二是统筹病种门诊,报销50%;三是普通门诊(含意外伤害门诊),报销60%。一个医疗年度内,市财政补贴每人240元。详情入校后见医保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