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9 01:46作者:王华老师
一、我校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括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定于2017年9月3日报到。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于当日8:00—18:00到各相关学院报到。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入学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请于6月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2017年暑假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含特岗教师)入学安排》。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心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的报到地址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其他学院报到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前请假,假期不超过二周,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提交《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并附毕业证复印件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证明。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推荐免试的考生同时需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与缴费方式
我校严格按照经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每年一交。
1、学费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按3年缴纳。
(2)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每生每学年8000元,按3年缴纳。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按3年缴纳;
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硕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按2年缴纳。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按3年缴纳;
公共管理硕士每生每年15000元,按3年缴纳;
其他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按3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