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59作者:王华老师
昨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院校范围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职(高专)招生有缺额,并有注册入学招生意愿的我省省属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和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若注册生源不足,夏季高考各科类、春季高考各类别之间计划数可以相互调剂。夏季高考计划缺额可以调整到春季高考计划,但春季高考计划缺额不得向夏季高考计划调整。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6年我省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6号)、《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鲁教学字〔2014〕1号印发),现将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范围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职(高专)招生有缺额,并有注册入学招生意愿的我省省属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和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二、注册入学计划
在各招生院校执行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与实际入学报到学生数差额以内,经学校申请,可确定为本校分专业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计划。
若注册生源不足,夏季高考各科类、春季高考各类别之间计划数可以相互调剂。夏季高考计划缺额可以调整到春季高考计划,但春季高考计划缺额不得向夏季高考计划调整。
三、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条件
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根据注册入学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与注册入学计划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参加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向开展“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院校申请,单列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