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1:53作者:李一老师
第二十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学费收费标准:理工农医类:5000元/年人;文法财经类:48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人;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8600元/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办学):8800元/年人;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办学):8000元/年人;国际商务(校企合作办学):7800元/年人;电子商务(校企合作办学):7800元/年人。
住宿费按山东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淄博职业学院坐落于齐国故都、工业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淄博市。鲁中地区独特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底蕴赋予了学院尚工重商、医学人文并举的专业特色。学院在2006年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国家、省、市级综合荣誉及单项荣誉500余项。
建设一流跨越发展
淄博职业学院组建于2002年7月,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目前,学院规划面积2000余亩,建成面积1869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其中实训实习场所面积13.8万平方米。有教职工1345人,其中正高职称55人,副高职称331人,博士35人,硕士497人,双师素质教师达90%以上。固定资产17.2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71万余册。学院下设18个系院,75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所开设的各专业均有校企合作项目和稳定的就业基地,目前合作企业已达804家,就业基地420余家。现有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国家教学名师、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国家级教学资源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有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1个,省级精品课程73门,省级教学成果奖1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