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09:52作者:王新老师
山东建筑大学2015年奖学金政策
为奖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助推成长成才,我校在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积极联系社会资源,为学生争取各类社会奖助学金。主要类型如下: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2000元/人·年,二档3000元/人·年,三档:4000元/人·年;
(4)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
(5)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人,二等5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6)学校奖学金:学校每年设立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获奖学生比例达到在校生的18%。部分学院还设立学院奖学金。
(7)企业奖学金:学校每年设有“山东万斯达集团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济南四建集团优秀学生及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曲阜中联优秀学生奖学金”、“青岛建设集团优秀学生奖学金”、“山东三箭奖学金”、“同心·光彩奖学金”、“扬帆工程奖学金”、“烟建奖学金”、“‘众成’奖学金”、“鲁能慈善助学金”、“‘东城’奖学金”、“济南建安奖学金”等,总额超过100万元。目前,学校正在积极与更多企业联系合作,开展共建活动,并在全校或特定专业设立专项奖助学金。
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建立了“资困﹒励志﹒强能”立体帮困育人体系,综合运用“奖、贷、勤、助、补、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按照“助学贷款保学费、助学金保生活、奖学金和勤工助学促发展”的方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分层资助、因人施助”的个性化资助方案,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得到最合理、最有效的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经济资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
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会在寄发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发放国家资助政策简介,并在入学报到时设立绿色通道,不让任何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