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0:40作者:王华老师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说明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7、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非2014届毕业生。
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学生在一个学制内一次申请并签署借款合同、银行分学年发放贷款的办法。申请贷款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需复印反正两面)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
注意: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学生证与身份证上名字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山东大学本科生院提供的相关证明。学生证未办理时需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在学生证办理后统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山东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老生也可提供①本人对家庭经济情况的说明原件;②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为2013年,用黑色中性笔或蓝黑钢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