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09:57作者:王新老师
仅供参考:第二十三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4950元/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计,每学分380元,总学分不高于80学分);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
第二十四条西北工业大学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开通“爱心直通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西北工业大学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013年第一章奖项设立和评选条件
第一条我校本科生普通奖学金分集体奖和个人奖两类。
第二条集体奖分为两等,分别为模范班级和先进班级,模范班级是集体奖最高荣誉。
第三条个人奖分为六类,三个等级,分别为:
(一)“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特等奖学金;
(二)校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
(三)院级“三好”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二等奖学金;
其中“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是个人奖的最高荣誉。
第四条先进班级的评选条件:
(一)全班同学思想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班风、舍风好;申请入党的学生比例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效果好。
(二)学习风气浓,互帮互助精神好;学校成绩居本年级前列或年内进步显著。
(三)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组织和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各种文体比赛。
(四)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礼貌;宿舍无安全事故隐患,文明宿舍建设成效显著;无同学受处分。
(五)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责任心强,积极开展工作,热心服务同学。学习成绩良好。
第五条模范班级的评选条件:
在具备先进班级条件的基础上,班级党组织和党员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比例高;学风、班风、舍风建设成效显著,班级活动在全校有一定的影响;本科生学习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
第六条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一)热爱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用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起带头作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艰苦朴素、自强不息;积极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和竞赛活动;本科生各考试考查科目无不及格现象,平均学分积在80分(含80分,下同)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专业前20%。
(三)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同学关系融洽。
第七条“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获得当年国奖奖学金且具备校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本科生平均学分积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专业第一。
第八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一)同第六条(一)、(三)。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勤奋刻苦;本科生各考试考查科目在及格以上,平均学分积在7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专业前20%。
(三)社会工作责任心强;积极开展工作,热心服务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第九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条件:
获得当年国奖奖学金且具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基础上,本科生平均学分积在80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专业前三名。
第十条院级“三好”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各考试考查科目在及格以上,具体条件由各学院按照本办法制定。
第十一条本科生模范班级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先进班级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20%。
第十二条本科生普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