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1:09作者:三水老师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总体要求
1、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
2、坚持解决问题、务求实效。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4、坚持联系实际、融入日常。
哪“两学”?
学党章党规
全体党员要逐条逐句通读党章,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学习“郑义门”家规等相关学习资料,从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
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相应地学习包括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内的党内法规。
学系列讲话
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之江新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指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各党委(党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
哪“一做”?
做合格党员
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如何防止走过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区纪委、区委宣传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各基层党(工)委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所辖党支部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对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比较突出、整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