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39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种形态”为: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投身“两学一做”践行“四种形态”
一、自觉投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根据中央要求,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组织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并切实做到学思践悟、学深悟透。时刻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严守党纪党规,自觉追求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规矩“底线”、远离违纪违法“红线”,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绷紧纪律之弦,为广大党员当好表率。
二、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
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审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依纪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充分把握运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改进纪律审查理念、思路和方式,抓早抓小、直查快办、动辄则咎,切实做到零容忍惩治腐败。
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明察暗访和公开曝光力度,驰而不息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定期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处理,形成从严从重、快查快办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