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6:22作者:王新老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精神。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切实肩负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每名党员都要结合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查找和补齐自身存在的短板。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参教信教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以及带头违建、妨碍公务和抗拒执法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以及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萎靡不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乱作为,不担当、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力,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甚至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情趣低俗、贪图享乐等问题。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着力解决好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