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08:40作者:王新老师
范文一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中,一再重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堪称“党教实践”辟新路、“党建理论”开新篇、“党风建设”吹新风,提法非常新颖,意义非同寻常: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是要突出其“正常教育”的特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本来就是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所应该做到的,是一种正常的教育与修养,而不是一种临时之举。在与时俱进的新常态下,对于广大党员来说,这样的学习教育,将永远在路上。犹如我们的洗脸,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是天天都要照照镜子洗洗脸那样,我们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也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也不能或缺的。“做合格党员”不能一劳永逸,必须时刻将“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用作明镜、用作鞭策、用作规范,对照自己,激励自己,校正自己,使自己永葆“合格党员”的风范。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是要彰显其“学以致用”的宗旨。学习的目的,完全在于应用;学而不用,等于不学。“学党章党规”也好,“学系列讲话”也罢,倘若不与“做合格党员”紧密联系起来学,不将学习的成果最后体现在“做合格党员”上,那么,这样的学习教育,就只能是“一次活动”而已,只能是“一阵风”而已。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是要致力于“有的放矢”的用意。党中央之所以要在现在颁发这个重要文件、开展这个学习教育,完全是有的放矢的顶层设计,是基于党员队伍中存在不合格党员的现状的决策。我们要为之点赞的是,在这个公之于众的文件中,能够如此透明、如此公开、如此全面地罗列出“不合格党员”的种种表现,诸如:“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是十分难能可贵的,是我党有信心、有毅力的表现。同时,这些可操作性极强的和盘托出的罗列,更犹如一面镜子,便于所有党员面对之,照照镜子洗洗澡,从而向“合格党员”看齐并迅速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