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1:10作者:王华老师
类别 | 整改任务 | 整改要求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一、抓党建工作的精力投入还不够充足 | 抓基层党建精力投入上还不够到位,对一些工作具体指导、跟踪问效还不够。 |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党建、议党建,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带头督查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领导小组会调度党建工作;带头办点示范,带领常委班子成员在办好农村党建联系点的同时,新增1个社区党建联系点。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格局。 | 李亿龙 邓群策 邓柯 | 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二、基层投入保障力度不够 | 1.少数社区没有服务活动场所,有的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小、标准不高,部分社区没有“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 | 1.从2015年开始,市、区财政每年投入1个亿用于中心城区社区建设,采取新建、改造、置换、划拨、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等措施,逐步解决部分中心城区社区没有自主产权办公用房或面积不够的问题。确保中心城区社区办公用房在2015年达标50%,2016年全部达标;督促县市(含南岳区)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县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在2016年全部达标。 2.推进社区建设标准化和社区服务规范化建设,依托社区活动场所加快推进便民服务站(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进行市场化运作,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确保2015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心城区社区都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2015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区都建立便民服务站(点)。 | 邓群策段志刚 罗东海陈竞 |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 各县市区 | 2016年年底 |
2.少数村没有活动场所,有的村办公用房面积小、标准不高。 | 1.采取县市(含南岳区)财政统筹、市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对没有纳入并村范围、且没有村级活动场所的村,年底规划选址,抓紧建设,确保2015年6月前完成全市村级活动场所“清零”工作。 2.督促县市(含南岳区)对部分面积小、标准不高的村级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摸排,确保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提质改造升级。 | 邓群策 |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 2015年年底 | |
3.个别县城社区、乡镇社区运转经费保障不达标。社区工作人员基本报酬未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作水平。部分乡镇社区干部没有办理养老保险。 | 1.进一步提高社区运转经费投入。市区中心城区运转经费从2015年开始每年递增5万元,2018年达到40万元。督促县市(含南岳区)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今年所有县城社区运转经费达到15万元、乡镇社区达到8万元。 2.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基本报酬。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报酬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以上。督促县市区逐步提高县城及乡镇社区干部基本报酬,逐步解决乡镇社区养老保险问题。 | 邓群策段志刚 |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 | 2015年年底 | |
4.个别乡镇(街道)“五小设施”建设没有完全达标,有的无文体室、无食堂。 | 对全市乡镇(街道)五小设施达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凡未达标的乡镇,由市委组织部督促县市区统筹经费抓紧进行建设升级改造,确保2015年2月底所有乡镇“五小设施”全部达标。 | 邓群策 | 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 2015年2月底 | |
三、基层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 1.部分乡镇(街道)和村党组织在党员发展中把关不严。 |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培训制、票决制、备案制、公示制、责任制等,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党委审批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 2.坚持“五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以严格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3.加强对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清查,对重视不够、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对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限期整改;对喊空口号、摆花架子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批评、严厉追责。 | 邓群策 |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2.个别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措施不够有力,还有少数村没有选出党支部书记。 | 进一步深入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针对软弱涣散重点村、难点村实行台帐管理,明确任务、时间,分类施策开展整顿工作,年底对整村对象逐个组织考核验收。对年底还未整顿到位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未选出书记的村党组织,由县市区委书记约谈该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 | 邓群策 | 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 年底 | |
3.一些村、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 | 1.严格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和做法,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督查和抽查。 2.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市、县、乡三级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强化执行,有效约束和监督基层干部行使权力。 | 邓群策包昌林 |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办 市民政局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
4.个别乡镇没有按要求配备党务工作专职副书记,个别乡镇没有及时补配组织干事。 | 1.在乡镇(街道)核定的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限额内,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排名在乡、街党政正职之后),协助书记抓党务工作;配备一名组织员(组织干事),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确保12月底全部到位。 2.把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推动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 邓群策 | 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 年底 | |
5.个别村没有远教设施,部分村远程教育站点不能正常使用。 | 对全市远程教育站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远教站点投入及维护力度,确保2015年6月前远教设施全覆盖且能正常使用。 | 邓群策 |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 2015年6月前 | |
6.个别村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不规范。个别乡镇没有处置不合格党员方案。 | 1.严格按照中组发[2014]21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探索形成党员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提升的有效机制。 2.市、县两级组织部加强督查和指导,根据党员分布的区域、职业、年龄特点进一步细化处置情形,严格处置程序,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推动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 邓群策 |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
7.个别地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活动开展不经常。 | 1.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到家门口服务”活动的通知》(衡组通[2013]36号)的要求,确保报到率100%,活动开展率、参与率100%。 2.市直机关工委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及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 邓群策 |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 工委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
四、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实 | 部分乡镇(街道)联村(社区)干部作风不实,村(社区)干部对联点干部工作满意度不高,群众对当地党员干部作风满意度不高。 | 1.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衡办发[2014]23号)、《衡阳市乡镇干部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衡组发[2014]19号)要求,加强对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工作通报、督促整改,确保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取得实效。 2.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执行落实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早提醒、早教育;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整改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基层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3.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2014〕14号)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干部驻乡镇工作、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加大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及时通报和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和组织调整。 4.大力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请客送礼、拉票贿选,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干扰选举的,要严肃查处,严肃追责。对滥用权力、中饱私囊,办事不公、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挥霍集体财物,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违规买卖集体土地、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对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作风霸道、欺压群众甚至涉黑涉恶等问题,从严执纪,严肃惩处。对迁就、包庇甚至纵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邓群策包昌林 |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办 各县市区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