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23:55作者:王华老师
【县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三难”、“两不一慢”专项整治成果,大力倡导勤政廉政、敢于担当、依法办事新风尚,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根据银党办〔20XX〕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治理慵懒散奢,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三政两不为),消除“中梗阻”,追责“太平官”、“逍遥官”,切实解决“慵懒散乱奢”、“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等“软腐败”问题,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努力实现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建设“四个永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启动,11月底结束,为期半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三政两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县纪委。
三、治理重点
(一)决策失误。重点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二)执行不力。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改造、民生实事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致使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三)监管缺位。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