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1:27作者:王华老师
第十八条奖学金: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1、新生入学奖;
2、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学校奖学金。“圣凯奖学金”、“明波奖学金”、“金佳园科技奖学金”、“绿叶制药奖学金”等各项社会奖学金以及各学院单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贫困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