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09:49作者:王华老师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
现将《2013年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对照《通报》,学习先进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各市、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资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配足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切实保障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效开展;要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堵塞奖助学金发放漏洞,不断提高资助工作成效。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月7日
-1-
2013年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情况通报
2013年,全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履行了党和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显著
2013年,我省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大资助经费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7亿元,比上年增长6.5%,资助和奖励学生885万人次。
(一)完善资助政策体系,提高资助保障能力
2013年9月,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鲁财教[2013]50号),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部免除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正式学籍在校学生的学费,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其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经批准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继续向学生收取。
10月,省财政厅、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联合转发了《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3]60号),自2013年起,将应征入伍的高校往届毕业生和录取新生的学费、助学贷款纳入补偿代偿范围,提高了研究生补偿代偿标准,简化了申请流程,政策惠及到了更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