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23:41作者:李天扬老师
办理个体工商执照手续
一、房产证明
房产证明在开业登记、换照以及变更营业场所的变更登记中都需要。
1、在城市中,房产证发放一般比较规范,如果您开店用的是自己的铺面,那么这个房产证明就是你的房产证了,要注意的是房产证的名字要和办执照时用的人名字一样;
2、如果您是租赁的铺面,那么这个房产证明就是房东的房产证+你和房东的租房协议;
3、乡镇农村地区房产证发放不规范,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要到铺面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一个证明,证明要说明房子是你自己的或者房子是a的现在租给你使用。
所以,房产证明说简单点就是:房产证+租房协议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的证明
二、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分为需要前置许可文件和不需要前置许可文件两种情况。
1、不需要前置许可的开业登记。这类登记比较简单,只要您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去工商机关填一些表格就可以了。
2、需要前置许可的开业登记。这就需要带上前置许可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房产证明。
延伸阅读:北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2.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3.由市场服务管理部门代办。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来京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下岗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