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7:51作者:三水老师
2015青海高考考区、考点、考场安排
考区考点考场
高考以考区为单位。考区设在州、县(区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全省共设33个考区:西宁市7个(大通、湟中、湟源县,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区);海东市6个(乐都区,平安、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县);青海油田1个;玉树州1个;果洛州1个;黄南州2个(黄南州、尖扎县);海北州4个(门源、刚察、祁连、海晏县);海南州5个(共和、兴海、贵德、贵南、同德县);海西州6个(德令哈、格尔木市,都兰、乌兰县,大柴旦、茫崖行委)。
考区根据考生数量可设若干考点。考点须设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要求建设的中学等办学机构。因特殊情况需增设考点的,须报省招办批准。
考场全部布置在标准化教室,保证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确保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在考试全程正常使用。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内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
考场由省上统一编排,每考场30人;座位设置为单人、单桌、单行,桌斗背向考生,间距80厘米以上,按7+8+7+8或5×6格式排列,“W”形分布,考场前门第一个座位为1号。省招办负责打印《准考证》、分考场考生信息对照单、考场编排表、考生座位桌签。
每个考点还要增设1-2个备用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