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0:33作者:王华老师
一、加强管理,配强人员
建立村级计生队伍“准入、提高、退出”的新机制。按照“知识化、轻化、女性化、职业化”的标准,根据“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公开招聘村级计生主任。村(居)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任用实行“镇(街道、园区)聘、村用、区级备案”制度,由区每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考试,镇(街道、园区)根据考试成绩,选好配强村级计生主任。计生小组长的职数原则上按照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每人配备一名计生小组长,部分村(居)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数。任何村(居)不得未经批准私自撤换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
二、落实工资待遇
(一)两镇村级计生主任的工资待遇
、两镇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区财政统筹,由区、镇、村三级负责发放。区、镇财政负责基本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其中区负责%,镇负责%;村级负责补助部分。
、基本工资发放标准和办法。根据每个村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按每人每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其中元为村级计生主任的基本工资,元为奖励工资;元为村级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元为奖励工资。不足名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名计算发放;名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整数计算发放。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数以上度终报表数为基准数据。
、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基本工资待遇低于上度工资数额的,由村给予补助。要确保补助后的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工资额不低于上度工资标准,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二)街道、园区村级计生主任的工资待遇
、村(居)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奖励工资由街道、园区负责发放,基本工资由所在村(居)负责发放。要确保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总额不低于上度工资标准,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奖励工资发放标准和办法。根据每个村(居)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按每人每元发放村(居)计生主任的奖励工资;按每人每元发放村(居)计生小组长的奖励工资。不足名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名计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