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09:23作者:三水老师
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美丽新疆,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推进新疆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要让新疆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放心,让良好的生态环境造福全区各族人民,就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环保理念,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首先要强化生态环保理念。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宁可经济发展慢一点,也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努力建设山川秀美、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新疆。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贵在行动,成在坚持。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得长远,举措必须要实,制度必须要细。
要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要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工程,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实施一批重大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加大治理力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永续发展。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依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快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要严格水资源管理,坚决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开发控制,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地、以水定城;严格用水效率控制,提升水资源调控能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严格的责任制度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强后盾。资源环境是公共产品,对其造成损害和破坏必须追究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要落实生态保护责任,要健全完善各级地方党委领导、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综合管理体系,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和排污者的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和政绩考核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新疆天蓝地绿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