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7:35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省征兵办通知的精神,我市担负为沈阳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总装备部、武警部队等6个单位招收士官(全省含女兵16名)的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部队需要,未婚。截止到8月1日,男性年龄不超过24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岁。招生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等程序进行。应届毕业生可由院校组织,在院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专业审定由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部队不再派人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学历专业审查意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定意见栏要加盖公章,装入本人入伍档案;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与本人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
三、时间安排
男士官的招收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女士官的招收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检和审批定兵。5月20日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要完成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报名,6月1日前,将各专业报名人数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征兵办公室将全市报名人员情况报省征兵办,省征兵办视全省综合情况,确定各市专业招收任务;6月底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和与预招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7月20日前,组织办理入伍手续。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
四、交接
今年直接招收的士官继续采取自行报到的交接方式。7月25日前完成档案材料的交接。招收士官出发前,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给《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和思想教育。招收士官报到车票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订购(所需费用由新招收士官个人垫付,报到后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新招收士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入伍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是提高我军士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加快高素质士官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更好地适应武器装备快速发展需要的有效途径,是征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把招收士官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圆满完成总部赋予的招收任务。
2、落实政策规定,保证招收质量。各级要认真执行总参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5】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招收,确保直接招收士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对报名的招收对象,要严格审查把关,认真组织体检、政审和学历、职业技能的审核,切实按照总部明确的专业、数量和要求,择优选定学习成绩好、专业能力强的毕业生入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高学历青年入伍。
3、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招收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总部、沈阳军区和省军区关于廉洁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把廉洁招收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队各级招收士官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发迹观念和自律意识;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畅通举报渠道。队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从严处理,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