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7:12作者:王华老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军分区冬季征兵命令》,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特发布我市冬季征兵命令。我市冬季征集新兵470人(含长兴岛30人、大连警卫10人)。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以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的征集比例。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1994年出生)至20周岁(1992年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1991年出生),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年龄放宽到22周岁(1990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1989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1988年出生)。 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1995年出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政联字第〔2004〕13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由学校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格检查,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学校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五、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输完毕。六、相关要求(一)落实政策规定,提高新兵质量。继续推进征集对象主体改革,加大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力度,落实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政策,从源头上提高士兵队伍整体素质。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征兵程序,认真做好征兵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征集新兵,深化征集办法和征接兵方式改革,加强征兵信息化建设和征兵心理检测,提高新兵征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