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6:21作者:李一老师
近日,从抚顺市政府征兵办公室获悉,5月14日,教育部和总参动员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全国各省教育厅、各高校及沈阳军区、辽宁省军区、抚顺军分区负责征兵的领导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会上指出,去年全国征集大学生约14万人,今年要力争增加40%,达到20万人以上,重点是要提高本科以上的比例,5月下旬全面展开,6月底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8月1日通知预征大学生应征。
据市征兵办公室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四所高校共有男生2万余人,应届毕业生5000余人,加上各县区返乡应征的大学毕业生,底数还是很充足的。至,全市每年征集大学生在150人左右,今年预计省里明确的任务应在200人以上,达到全市新兵的20%。大学生入征的时间安排,从即日起就可以报名应征,6月20日前完成大学生初检工作,6月底前完成初审和预定新兵工作。各县区人武部负责返乡大学生的针对性宣传和报名登记工作,并于6月15日前上报大学生名单。对未参加首批体检、政审的大学生,可到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补报手续,市征兵办将组织大学生进行体验。目前国家对大学生入伍的优待政策主要包括5项: (1)国家对应征人伍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新生实施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每年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补偿;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补偿。 (2)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具有二本以上学历和表现优秀的三本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提干政策的经过考核合格的,可以直接提拔为现役军官。未提拔为军官的,将享受选取士官“直通车”待遇。 (3)退役后三年内,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士兵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高专学历士兵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报考我省辽西北地区基层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 (4)为鼓励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规定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5)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户档随迁。今年,无论毕业生,还是在校生,均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