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1 04:30作者:王新老师
2017年长春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2017年长春师范大学学校录取工作完成后,录取通知书会陆续邮递到考生和家长手中。长春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大学生录取通知书会于6月中下旬挂号寄出,预计2―10日左右将到达广大考生手中。邮寄地址为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
长春师范大学入学须知:
1.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按时来校报到,未经招生办许可逾期七日不报到者,将被取消新生的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户口必须在入学当年迁入并落户,过期一概不受理。
(1)吉林省外生源:《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相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各栏信息不能空白,各类用章必须清晰。
(2)吉林省内生源:持家庭户口本原件。
(3)长春市区考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新生报到后,即可到老图书馆109室办理落户手续。落户时必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一寸照片一张、二代身份证以及《户口迁移证》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若二代身份证丢失,到迁出地开具“市外迁出户口注销证明”。
(5)户口迁入地点【除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外】:长春市二道区金钱堡派出所
动画(校企合作)专业户口迁入地点: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玉潭派出所
3.新生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和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的材料、证件到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领取考生档案及办理党团转移关系,入学后,由各分院统一收齐交档案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邮寄考生档案至我校。如生源省统一邮寄其考生档案,则遵循生源省要求。
4.报到时须交验录取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的新生请立即补办),核对无误后录取通知书由本人自行保存。
5.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按吉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要求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时,请详细阅读收费一览表,并在9月1日前将学杂费全额存入校园卡中(考生在存入学费前应及时更改校园卡密码,并妥善保管存折和卡),否则无法顺利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