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04:41作者:李天扬老师
恭喜你成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莘莘学子中的一员!为了使你顺利入学报到,请按如下事项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
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2015年9月6日全天。
二、报到地点及要求
报到地点: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新生本人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火车站购买直达沈阳的半价火车票。入学报到当天,我校在沈阳站、沈阳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接站负责人电话15040248877,请不要提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报到者,需在9月5日8:30至12:00电函我校学生处请假(电话:024-31679857,传真:024-31679857)。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经准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需带材料
1、录取通知书。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并需准备一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2、本人学生档案。请与毕业中学联系并办理相应自带手续,个别省考生的档案由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邮寄至学校学生处办公室。3、党团组织关系。外省、市考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开到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考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开到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党委组织部(党组织材料上交有效日期仅限9月6、7、8三日,过期不予受理);所有团员的组织关系开到共青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特别说明: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故所有新生党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审议学生组织发展材料,再确定是否予以接收。4、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当天请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手续或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至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办理处);家庭贫困的新生请在当地县(区)级或以上民政部门开据家庭贫困证明,于9月11日前上交至辅导员老师。
四、缴费须知
1、为方便学生缴费,保证资金安全,学校与沈阳市锦州银行签订协议,在锦州银行沈阳大西支行为每位新生开设了锦州银行卡(7777借记卡)。银行卡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达,银行卡密码见用卡须知,该卡是学生在校期间代扣代缴学费及宿费(以下简称学宿费)、发放奖助学金等重要工具,也可用于日常生活费支存。在校期间不能销户,请务必妥善保管,如在校期间出现丢失情况,请自行到锦州银行网点挂失补卡,然后将补回卡号报到学校财务处。
2、请新生在报到当天将银行卡随身携带。
3、新生应存入银行卡中费用总额为学费和宿费之和。其他费用请参见温馨提示
4、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所录取专业收费标准进行存款。(详见第五条)
5、住宿费:1000元/年
6、截止日期:8月20日
7、逾期不来报到的同学,请勿使用该银行卡,并自行剪销卡及密码封。因银行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自行负责。
五、收费标准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5级新生学宿费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