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05:05作者:李一老师
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大连校区)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及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在“迎新系统”(见附件一)中向教务处注册管理科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请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交纳学费及住宿费(详见附件二),具体缴费方式详见附件三。
我校实行按学分收费办法,新生报到时缴纳学费按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待期末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实行大类招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待学生专业确定后,按所在专业调整。
新生入住宿舍为标准化学生公寓,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
学费及住宿费均在每学年注册前缴纳。
三、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寝室内为每人备有衣柜。学校为学生准备了住宿所需用品:被、褥、被罩(两个)、床单(两条)、枕头、枕套、枕巾(两条)、被蒙、夏凉被及蚊帐。以上用品均订购自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教育厅联合考察认证确定的我省高校学生公寓棉织品供货合格厂家,供应的物品均为出厂价格,经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总计520元/套。
以上款项已包含在附件二的“交费总额”中,学生报到时自愿购买;不需要者,入学报到后可办理退款。
四、新生报到时尚需交纳下列款项(已包含在“交费总额”中):体检费60元,结核菌素试验费16元,军训服代购费103.5元,校园卡预收款200元(新生校园卡中学校已预存现金200元),教材费预收款600元(多退少补),“疾病或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每年个人缴纳120元(四年制学生合计480元,五年制学生合计600元,一次交清)。其中“疾病或意外伤害保险”包括“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高校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每年缴纳保险费60元,财政每年补贴340元。
“补充医疗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60元。“补充医疗保险”为自愿投保,新生入学后可退保(特别提示:由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比例相对较高,尚未涵盖意外伤害门诊等项目,因此学校建议新生积极参加“补充医疗保险”)。